各县(市)区佛协、市各寺院及四众弟子:
今年,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。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,开启了以改革开放为标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,经过拨乱反正,宗教信仰步入了恢复时期,相继形成了中共中央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》等重要文件,完善并制定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出台了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法规规章,提出了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求。40年来,长沙佛教发生了可喜的变化,被封禁的寺院陆续重新开放,被侵占的教产得以逐步归还,被压制的佛事日趋正常,重现了宗教政策的昌明,重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欢喜,重现了长沙佛教的生机,彰显了佛教在促进长沙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作用。法不孤起,仗缘方生。值此市佛协十代会召开之际,根据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的“五进五好工作”精神,依据省佛协要求,号召长沙佛教四众弟子以诗词、作文、书法、绘画方式,讴歌这一佛教充满活力的时代因缘、弘法利生、人物事件,以此庆祝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。
附件:庆祝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诗文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方案
长沙市佛教协会
2018年12月5日
附件
庆祝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
诗文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方案
为了圆满顺利地开展庆祝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诗文书画作品征集活动,特制定如下规则:
一、起止时间:作品的完成时间自1978年12月18日始(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幕日)至2018年12月28日止,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。
二、标准要点:征集作品的普遍要求是通过长沙佛教的寺院、人物、事件、活动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思所想等内容,弘扬爱国爱教的健康主题,褒扬40年的沧桑巨变,突出积极向上的高雅格调,还应当:
1.诗词:
(1)格式规整,自由体、现代体等诗体除外,征集作品讲求音韵格律,仅限律诗、绝句、大众熟知词牌的小令或中调。
(2)征集作品对象为长沙寺院常住,限报送作品3首。
(3)请随附与佛有缘的或意境灵感、或简单注释等内容。
2.作文:
(1)文字驾驭能力强,体现佛教的继往开来(政策、经文、思想、实例、情怀、感悟等张弛有度)。
(2)字数宜在1-3千之内,文责自负,与网上等类似文章相似率在30%以下。
(3)征集作品对象为居住在长沙的四众弟子,体裁仅限议论、散文、记叙(暂不征集随笔、杂文、日志等)。
3.书法:
(1)仅限毛(软)笔,使用宣纸和黑色墨水,横竖式均可,尺寸在斗方至6尺整张之间,最好装裱(勿用镜框)。
(2)作品适当位置,宜标注“为长沙佛教庆祝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…”,征集对象为长沙寺院常住,限报送作品3幅。
(3)注重文字规范(尽可能用国标简体字),尤其是篆法、草法、梵文,注意文字正误。所有作品,请另附正楷原文及写就背景等内容。
4.绘画:
(1)构思巧妙,形象生动,既突出时代的特征,又体现长沙佛教特质,画面艺术感染力强。
(2)仅限国画、素描、水粉(彩)(暂不征集油画等),宣纸尺寸在斗方至6尺整张之间,最好装裱(勿用镜框)。
(3)作品适当位置,宜标注“为长沙佛教庆祝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…”,并以文字,一同附上创作因缘等简介,征集对象为长沙寺院常住,限报送作品3幅。
三、征集报送:题目自拟(定),在规定的时间内,诗词和作文征集作品送交电子或纸质文档(QQ:572894210@qq.com),书法和绘画征集作品送交实物作品。
四、奖项设置:诗词、作文、书法、绘画分别设立特等、一、二、三等,奖金分别为1000、800、600、400元。暂定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各一和三等奖若干(根据交稿数量和质量,或视情再定各奖等次名额)。
五、评选办法:或聘请宗教部门相关领导、专家以及具备佛学造诣的善知识,组成各评审委员会,以公平方式,公正地产生各类奖项,拟于年终理事会通报并颁奖,获奖的优秀作品适时推荐相关部门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征集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,征集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。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。
2.所有征集作品由市佛协收藏(一律不退稿),市佛协除向有关应征者支付获奖参选作品的奖金外,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。
3.获奖的作品视为市佛协委托创作的作品,市佛协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、所有权、修改权等权,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。
4.市佛协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、编辑修改、网络传播,以及用于宣传、出版、发行等权利,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,相关责任由相应应征者承担。